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刊出成都稳健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》的公示
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)第七十条和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)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,本机关拟刊出成都稳健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》(产品的姓名:一次性运用医用口罩;注册人居处: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江安河村金江北街188号;出产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江安河村金江北街188号;规格型号:无菌 挂耳型 17cm×9cm、无菌 绑带型 17cm×9cm;注册证编号:川械注准;有效期:2025-07-26)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如无单位、个人提出异议,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将予以刊出。